關于調整來(返)儋人員
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海南疫情整體形勢趨于向好,為方便人員來往,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決定調整來(返)儋人員管控措施,現將有關措施調整通告如下:
一、有上海市、吉林省、福建省寧德市、廣州市旅居史人員健康管理措施1.近14天內有上海市、吉林省、福建省寧德市、廣州市旅居史的來瓊旅客,乘坐飛機的,在前端機場進行勸退,如來瓊實施落地(需自主申報)并自費集中隔離7天,每天一檢,檢測結果陰性者,繼續實行7天居家自我健康監測。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上海市、吉林省、廣州市實行7+7政策,7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檢測,福建省按一般涉疫區管控。
2.計劃從上海市、吉林省、福建省寧德市、廣州市返儋的人員至少要提前1天向目的地社區、村居委會或單位(賓館酒店)報備,并服從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管理及核酸檢測。
二、省外其他涉疫區來(返)儋人員健康管理措施如14天內有省外其他涉疫地區旅居史,請返回儋州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委會報備,返回前憑48小時內2次(間隔≥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辦理登機(車、船)手續;入儋后嚴格落實“落地檢”+“四天三檢”,落地檢結果未出前居家等待。如在入島城市完成“落地檢”后,到儋不需再執行“落地檢”,需執行“四天三檢”。
三、省外低風險地區及省內其他市縣來(返)儋人員健康管理措施1.所有來儋人員在入瓊口岸通過查驗國家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信息碼或海南健康碼甄別,掃碼以后登錄手機號驗證“行程卡”,手機顯示綠碼且行程卡提示未到訪過風險區或涉疫區(或其他類似描述),在入瓊口岸實施“落地檢”后可直接通行,到儋后落實“三天二檢”的健康管理措施,7天自我健康監測管理。
2.凡在本轄區各社區居住且14天內有島外旅居史者,應出具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法出具者,請24小時內就近進行1次核酸檢測,居家等待結果,同時做好自我健康監測。
3.省內其他市縣來(返)儋州的人員,憑健康碼綠碼正常通行。
四、加強來(返)儋人員報備管理1.從涉疫地區外來(返)儋人員,本人或親友須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詳細告知來(返)行程、來(返)方式、健康狀況、14天內旅居史、從事職業等信息。入儋后按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
2.廣大群眾要切實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信息、未按要求落實相關健康管理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員,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法律責任。
3.歡迎廣大群眾對外來人員未按規定報備行為予以舉報,舉報人應提供被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違規事實的相關證據等詳細情況。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對舉報屬實的由市指揮部疫情防控組(市衛健委)給予500元獎勵。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后續我們將根據最新疫情防控形勢動態調整防控措施。如有疑問或遇政策問題,請撥打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24小時咨詢熱線電話:0898-23366120/23399120。
儋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4月18日